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
委托方 (甲方):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福建省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软件园f区4号楼改造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
1. 工程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4号楼
2. 施工内容:软件园f区4号楼改造工程
3.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75 天内完成预算内的工作量(包含节假日),若遇下雨、下雪、大雾、高温(39℃以上)和低温(0℃以下)等条件下都不适合进行施工及甲方的合理原因造成本次工程误工或不能施工的,工期将顺延。
4. 使用材料:见附件《预算表》中的“材料做法说明”。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人民币 壹佰贰拾万贰仟肆佰元整 (¥:1282450 元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名称,须经双方书面签字认可。施工质量及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由甲方开具增加工程任务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凭单结算,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签订补充合同。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认真进行自检,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行业、国家等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